集通项目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面对恶意诉讼不回避、不退缩,配合公司法律事务部积极应诉。
2017年10月,阿鲁科尔沁旗蒙安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与中铁四局八公司集通铁路工程项目部签定的《封账协议》、重新进行结算并进一步提出经济要求。集通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法律合规部门汇报,并配合法规部积极收集、提供证据,为案件审理积极做好准备。2018年8月14日,案件在法院如期开庭审理,此案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此案及类似事件的发生,为我们提供的参考借鉴是:一、坚决杜绝某些在当地有相当人脉且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以挂靠等形式用他人名义在我公司承揽工程。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二是规范分包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推行的示范文本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保权利义务明确,减少合同漏洞;三、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劳务人员管理。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督促分包队伍向我们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职工名册并实时更新,确保每一名在我公司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均有明确的用人单位归属;四、加强基础资料管理,提高证据意识。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和工序签订合同、制作结算资料等,避免前后矛盾;妥善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结算的基础性资料,确保结算真实有效;五、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专业事专业人去做的理念。针对项目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要提前做细致的分析和充分的论证,及时与公司法规部门加强沟通,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