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淖三项目部为加强和规范外协队伍管理工作,于3月27日下午,召开外协队伍管理工作会议。项目部领导,工经、工程、财务、综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和5支外协队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外协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
一是要求外协队伍在提供合格的“四证一照”和中铁四局分包方资格准入证等资料前提下,及时提供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与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并做到人员变动及时跟进调整。
二是对工作量结算时间、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外协队伍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至26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项目部提交当月验工计量所需资料一式3份(包括但不限于验工计价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收方记录等相关资料),协作队伍不按约提供资料,则不予计量。项目部在收到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返还一份给协作队伍,协作队伍如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经理部以此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如未在规定日期内提出异议,工程量则被视为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协作队伍完成合同工作任务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部提供末次验工结算单(并在验工计价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及相关资料,项目部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则进行封帐。如有则参照2点说明。如未提供末次结算资料则以上月计价为合同内容的末次计价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结算的内容都是为不存在。结算、付款业务现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书上的有权限的受托人)必须在场签字。
同时对点工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先申请、后用工、当月结算、过期作废的原则。
三是对费用结算问题进行了规范。要求在结算范围内,每月5号前协作队伍向项目部上报工资单、考勤表、委托书,由项目部配合协作队伍代发工资,并在发放完工资后可适当发放管理费。同时要求外协队伍每月末须向项目部财务上报劳务费(工资、管理费、生活费)使用计划。
此外,项目部领导对外协队伍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1、外协队伍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开一次,加强沟通。2、外协队伍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合同的管理,要合理合法化。3、外协队伍要注重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规定。民工在上岗前必须做岗前培训,上岗后每个星期都要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注意现场文明施工。4、外协人员要树立节约意识,节水节电。外协负责人严禁和项目部“四管”人员打麻将。(余成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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